[摘要]在本人实际居住地或工作所在地区的公共集体户落户的,可享受相应管理服务。

从广州市政府常务会议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往后,适合广州入户条件或有广州户口,但无处入户的人员,可在自己实践居住地或工作地点地的区开设的公共集体户入户(越秀区公共集体户只供实践居住在该区的有关人员入户),户内人员可享受相应管理服务。别的,申请入公共集体户不收取费用,随迁后代可跟从爸爸妈妈入公共集体户。
大粤网了解到,原在公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集体户人员,可挑选分流到工作地居住地地点区公共集体户。别的集体户有关人员按照《广州市户口迁入处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二十五条管理。

广州各区依据实践,要最少建立一个公共集体户。广州市发改委陈浩钿副主任在答复大粤网发问时表明,按设想,今年底前各区都要建立最少一个公共集体户。目前运营的比较老练的是番禺区的公共集体户。其间公共集体户后代的义务教育由地点地区政府统筹管理,或按市教育局有关方针管理;涉及计生服务管理疑问,则要求避免出现集体户人员"成婚难、生育难"疑问。

附:《广州市户口迁入处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二十五条

凡经批准在本市入户的人员,处理挂号迁入手续时,应按照以下次序挑选挂号入户地址:
首要应在自己或直系亲属具有房产权并供其居住的房子、合法承租的有必定期限的房管部分的公房(含政府供给的保证性住宅)或政府或用人单位具有产权组织供其寓居的本市房子地址挂号入户;如没有以上规则居处的,准予在工作单位集体户或实践寓居地、工作地地点地街(镇)建立的公共集体户挂号入户;以上方法均无法处理落户的,准予在实践寓居地、工作地地点区的亲戚朋友搭户。

 

(来源:腾讯大粤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