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16岁的小梁想改姓名,是不是去广州市内任何公安机关都可以办理?需要家长陪同吗?

A:变更姓名、民族、出生时间、性别、出生地等户口业务,要到户口所在的公安办证中心提出申请,即是改姓名要去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经提出申请批准后可办理。未满18岁,需要父母(监护人)陪同,并提供双方同意书、结婚证(或离婚证明及经民政、公证部门确认的抚养协议或法院调解书、判决书和生效书等法律文件)、户口本、身份证、小孩出生证。

填写一份变更申请表,提供书面申请、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工作单位或居(村)委同意证明(更改姓氏的,须提供出生证、父母户口簿、身份证);需要增加曾用名的,提供申请人的书面报告、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公安部门出具的申请人过去在户口登记机关申报登记并正式使用过的姓名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