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规规定:只要在广州连续缴满3个月公积金,又在广州无自有产权住房,无论单身还是已婚,都可以申请提取每月最多为600元的公积金。而且,《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租房合同和发票都不需要提供了。
由于不用发票和租房合同了,这意味着——
不管你是不是真的有租房,
不管你在外地有多少房,
只要你连续缴满3个月,
只要你在广州没房,
你就能申请
每个月提最多600元的现金!
知情人士还透露,一般来说,只要按程序申请,都能申请到每月600元的最高提取额度的。
那么,如果你单身,每年就能有7200;如果你们是两个人,每年就能多14400元现金花了!
虽然这笔钱其实也还是从你的公积金账户上取出来的,但对不少人来说,拿现金比钱死躺在账簿上有用啊!
那么,说得这么好,到底如何提取?
首先还是要满足这两个条件:
1.在本市连续足额缴存满3个月
2.本人及其配偶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产权住房且租赁住房
然后准备以下材料:
(一)《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
(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提供原件用于核对)
(三)提取申请人银行活期存折或储蓄卡(广州市内的建设银行、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广州银行、农业银行、光大银行、农商银行、平安银行、中信银行、兴业银行、招商银行、交通银行其中一家)复印件一份(提供原件用于核对)
(四)房管部门出具的广州市行政区域内个人及配偶名下无自有产权住房的证明原件(即名下房地产登记情况查询证明显示无自有产权住房,自出具之日起30天内有效。房管部门住房档案信息系统联网后可不需职工提供)
备注:如果你已经提取并在网点备案过了,且上述材料的所有信息不发生变更的,就仅需提供材料(二)及(四)的原件;若有任一信息发生变更的,需重新提供所有材料。
接着开始办理:
1.到房管部门或者房产交易中心打印个人及配偶名下房地产登记情况查询证明
2.单位或职工提供要件材料
3.银行经办网点受理并录入扫描资料
4.中心审批(不超过3个工作日)
5.提取转账
办理地点:建设银行、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广州银行、农业银行、农商银行、光大银行、平安银行、招商银行、中信银行、兴业银行、交通银行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经办网点(网点地址详见中心网站)
广州公积金中心相关人士补充解释:
1、“在本市连续足额缴存满3个月”,指的是,连续缴存3个月后,曾经中断缴存,也满足新政要求。
2、新政规定“可提取额度从2015年1月起核算”。这意味着,申请人如果在2015年1月1日前开户缴存公积金,在2016年1月1日开始申请,则可最多一次过提取13个月公积金,也就是最多可提7800元。
但如果是2015年1月1日后才开始缴存公积金,那只能在这个月后开始计算。比如今年5月才开始缴存,在2016年元旦后申请提取,最多只能提取9个月。
其他情况:
如果你想提取比每月600元更多的现金来抵扣房租,那还是要按现行规定,出示《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无产权证明和房租发票,不过每月就按实际房租金额提取,2015年的额度上限是3712.2元/月。
如果你租的是公租房,则可提供本人身份证、租赁合同和发票,按每月实际房租支出申请提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