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内不可迁移集体户口
1、学生集体户口迁入
集体户口流程和所需材料
考取市行政区内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技术学院、普通中等职业学校和技工学校招收的全日制普通学历教育的非广州户口学生,入学时办理户口迁移是属于自愿状态。如果选择办理户口迁移,在入学期间由学校统一向学校所在地公安机关办理迁入学生集体户口手续。所需证明材料如下:
(1)录取通知书、户口迁移证、身份证;
(2)省、市教育部门的招生计划;
(3)省、市招生部门的录取名册。
2、迁入广州集体户口
集体户口所需证明材料
办理迁入广州办集体户口,需提供申请人所在广州办申请、市协作部门出具的意见及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计划生育证明,属广州办工作人员未成年子女申请入户,需提供广州单位同意占用该广州办集体户口指标的意见及市协作部门意见。
(来源:本地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