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从广州市来穗人员服务管理局获悉,2014年公布并实施的《广州市积分制入户管理办法》有效期为2年,今年将进行修订。
市民可于5月6日前,将有关意见和建议通过邮寄、电子邮件或传真的方式进行反映。
官方公告
该《意见稿》在此前的积分入户基本条件中,新增要求持有广东省居住证满3年。
同时,在积分项目上,新增创新创业指标。此前,当医保排名相同时将比较申请人员缴纳失业保险时间的长短,此次将更改为比较办理居住证时间的长短。具体有哪些变化呢?我们一起来看看。
变化1
要求持有居住证须满三年
据了解,《意见稿》规定,申请积分制入户人员应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年龄不超过45周岁,具有初中以上学历,在本市有合法住所,持本市有效《广东省居住证》满3年,在本市就业或创业并缴纳社会保险满4年,符合计划生育政策,无违法犯罪记录。
较此前的规定,该《意见稿》对居住证持有时间增加了要求,此前仅要求申请人员持有居住证。
变化2
新增一项指标可累计分值
变化3
比拼办理居住证时间长短
公示期满并进行异议处理等相关工作后,有关部门将公布入户人员名单。随后,市来穗人员服务管理局将根据公布的名单发放入户卡,申请人凭入户卡及相关证明材料到公安机关办理入户手续。公安机关根据公布的入户人员名单进行复核,复核通过后,将给予办理入户手续。通过积分制入户的人员,准予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同时迁入本市居民户口。也就是说,1人积分全家入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