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女士:我是独生子女,在广州有户口,有房产。因爸爸已去世,希望妈妈过来和我一起生活。准备申请妈妈(62岁)入户广州。请问我是否符合要求?妈妈能否入户?

广州政务:据“申办老人来市投靠子女入户须知”指引中第一条:入户条件,子女具有本市户口且在本市有合法住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投靠子女人员,准予其本人及配偶迁入本市居民户口。

(1)男性年龄超过60周岁或女性年龄超过55周岁,夫妻有一方原是本市居民户口或是丧偶人员,有子女具有本市居民户口。

(2)男性年龄超过60周岁或女性年龄超过55周岁,所有子女(不含现役军人或在国外或境外定居并取得永久居留权的)均具有本市居民户口。

(3)有子女具有本市居民户口的离休干部。

(4)配偶原本市户口人员,因故死亡后,有本市户口的未成年子女(指16周岁以下。属在校初中或高中阶段学生的,可延至19周岁以下,下同)需照顾且其本人没有再婚,达到投靠配偶入户条件的。

根据您表述的情况,符合上述入户条件中的第二点,您可以帮妈妈申请入户广州。

申办入户的具体程序:凡符合上述入户条件需办理申请的人员,可填写《入户申请表》,连同所需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送交本市户口所在地区公安分局办证中心(或可办理户政业务的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入户申请,经审核批准后可办理户口迁入手续。

经审核批准来市入户的,由公安部门通知被批准入户人员到区公安分局办证中心领取《准予迁入证明》后,回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出手续,再持《准予迁入证明》第三联、《户口迁移证》、入户人身份证、迁入地户口簿,到户口所在地区公安分局办证中心(或可办理户政业务的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

(来源:广州日报大洋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