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简单地介绍一下社保卡!(相信大家老早就知道了,但还是要按照剧本走下去滴~)
社会保障卡,全称“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是指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一规划,省级、地市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联合商业银行面向个人发行,具有身份凭证、信息记录、自助查询、就医结算、缴费和待遇领取等社会保障应用功能,以及现金存取、转账、消费等金融应用功能的IC卡,是持卡人享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权益的信息载体。
一卡在手,走遍天下不愁,是对社会保障卡的形象描述。
但是你知道吗?如果参保人员违反基本医疗保险等规定,是会被停止使用社会保障卡的!那么,哪些情况属于违规的呢?小C带你来盘点一下~~
1.用社保卡购买保健品或生活用品
2.超量开药
以药换药(物)、转卖药品、套用和虚开检查治疗项目等骗取医疗保险基金,超范围购药囤积药品等。
3.冒名使用
使用他人社保卡在医院就医,把本该自己支付的医疗费用,用他人社保账户进行支付。
4.伪造病历、票据
伪造或者使用虚假病历、处方、检查化验报告单、疾病诊断证明等医疗文书和医疗费发票,作为医保账户报销凭证,视为医保欺诈。
5.倒卖药品
在医院使用医保卡开超出病情所需药量的药物,再转手倒卖开出的药品,这种手段属于套取社保卡基金行为,属于非法牟利或不当得利。
6.借予他人
将本人的社保卡转借他人就医。
具体规定为:刑法第二百八十条规定:“伪造、变造、买卖居民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驾驶证等依法可以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在依照国家规定应当提供身份证明的活动中,使用伪造、变造的或者盗用他人的居民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驾驶证等依法可以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情节严重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延伸阅读:
广州也是这样吗?
使用社保卡的这些误区你都知道吗?
误区1
“我有医保卡,门诊都能报”
你错了
在综合性医院门诊就医需先按照规定办理选点,才能享受相应的医保待遇。
误区2
“我有医保卡,刷卡买点药”
你错了
目前只有参加职工医保的人员才能刷卡买药,因这部分人才有职工社会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而城乡居民医保(如学生)是没有设置个人账户的,暂无法在药店刷卡购药。
误区3
“我有医保卡,亲戚一起刷”
你错了
参保人可使用职工社会医疗保险个人账户支付本人或其直系亲属的个人自费相关医疗费用,但不能使用其医保统筹功能,否则属于涉嫌欺诈骗保的行为,所以将医保卡借给亲属使用是绝对不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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