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咱们的户口网创始人、公共政策研究员余梁先生频繁“刷屏”啦~不仅接受了南方日报、新快报的采访,还接受了广东卫视《广东新闻联播》、《新闻早高峰》和广东新闻频道《新闻晚高峰》、《珠江新闻眼》的采访!
*图片来源:南方日报电子版
为了解决广州市人才引进、积分入户、拆迁落户等多种人群的落户“兜底”问题,广州市从2015年3月起启动设立“公共集体户”相关工作,明确广州各区至少设一个公共集体户,作为集体户口的补充和完善。受惠于此,在广州不买房也可以落户。
然而,在实施过程中,仍存在对公共集体户服务对象分类处理的指引不够清晰、个别公共集体户承办机构自行附加限制条件等问题。日前,《广州市发展改革委 广州市公安局关于完善公共集体户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发布,明确7类人员可申请广州公共集体户,承办单位在受理过程中,不得附加条件或拒绝办理。
亮点1:明确各区公共集体户信息 新增越秀街道集体户
广州市发改委的数据显示,截至目前,全市已设立145个公共集体户并受理相关业务。但此前在实施过程中,公共集体户的信息并不清晰。比如一些区下辖街道均设立了公共集体户,但公共集体户的承办地点各不相同,有的为街道辖区内的某个居委会,有的为街道社区服务中心或是街道文化站。
公共指引不明晰,导致很多市民并不知道具体有哪些集体户,要去哪里申请。通知则明确了各区145个公共集体户地址、所属派出所、承办单位具体名称和承办单位咨询电话,方便市民查找。
其中,越秀区的公共集体户地址有16个,海珠区有18个,荔湾区有22个,天河区有20个,白云区1个,黄埔区18个,花都区10个,番禺区17个,南沙区11个,从化区1个,增城区11个。
比如在黄埔区,开发区范围内人才引进及随迁家属的公共集体户地址为黄埔区青年路102号,承办单位为广州开发区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管理服务中心。开发区范围以外人才引进及随迁家属的公共集体户地址为黄埔区大沙地东221号201房,承办单位为黄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值得注意的是,本次新增了越秀区和番禺区各街道的公共集体户信息。“意味着取消了越秀不接受工作所在地落户的限制,因为越秀区开放了街道的集体户”。
公共政策研究员、户口网负责人:余梁
越秀区以前只有3个区级的公共集体户,只接收居住地在越秀的人申请。但是人才引进的人员需要落户在就业所在地,不能落户居住地。“现在新政明确了后,在越秀区就业的,就可以落户在越秀区的街道公共集体户了”。
亮点2:7类人员可申请集体户 明确子女户口登记方式
通知明确了公共集体户的服务对象。凡符合广州市入户条件(含出生登记)或有广州市户口,但无合法住宅类房屋及直系亲属可以投靠的人员,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选择在公共集体户落户:
父母一方或双方是本市公共集体户的子女出生登记户口,或家庭团聚类的被投靠对象是本市公共集体户的;
恢复户口时,原注销户口所在地没有被投靠人或其他原因无法落户的;
因离婚、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征地、拆迁等原因,失去现户口所在地房屋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
单位集体户人员因工作变动、单位转制、单位关闭或辞职、解聘等原因,现工作单位无法解决集体户口或不同意迁入的;
原在公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集体户口需迁出的;
其他特殊原因在本市无法落户的。
“以前大家并不清楚子女能否落户,怎么落户,这次都明确了。”余梁说。
根据通知,父母一方是本市公共集体户人员,另外一方是本市家庭户口的,其子女应随本市家庭户口一方登记户口。父母一方是本市公共集体户人员,另外一方非本市家庭户口(包含市内外学校学生、人力资源市场、工作单位集体户口等)的,其子女应随公共集体户一方登记户口。其他集体户的相关人员,仍按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亮点3:明确集体户申请流程 承办单位不得附加条件
“在目前的实际操作过程中,仍然存在对公共集体户服务对象分类处理指引不清晰、个别公共集体户承办机构自行附加限制条件等问题。”余梁说,由于具体经办流程和材料要求都由各区自行制定,因此在实施还存在一些问题。比如有的要求有无犯罪记录证明,有的要求有人才市场不能落户证明等。“新政的规定,意味着承办单位不能附加条件”。
根据通知,申办人员照此原则在公布的公共集体户中选择对应的落户地址,由入户审核部门进行初审,公安部门审定后,公共集体户承办单位应予受理,不得附加条件或拒绝办理。入户人员的户口卡等办理完成后,公安部门通知承办单位的集体户专职管理人员领取,由公共集体户承办单位对入户人员进行日常管理。
通知还明确了公共集体户的服务管理内容。公共集体户承办单位提供以下服务管理:配合公安部门办理户籍的迁入迁出手续及其他日常户籍管理;根据在户人员的需求及相关规定,配合办理涉及户籍信息的各种证明和意见;按照公安、卫生计生等部门开展工作的需要,配合提供在户人员的相关信息;按有关要求开展管理。
亮点4:明确入户地址顺序 “搭私户”将成为历史
通知还规定,拟入户人员,应先按规定顺序提供有关证明以确定登记入户地址。应由公共集体户“兜底”的,须按不同类别选择相应的公共集体户:属于引进人才入户的,在其工作单位注册地所属的公共集体户入户;积分制入户的,在其受理居住证所在地所属的公共集体户入户;其他类别(含有广州市户口的),均在其实际居住地所属的公共集体户入户。
此前,由于计生等原因,落户人才市场的青年若需要结婚,必须将户口迁出。迁出户口的途径包括购买房产或投靠广州户籍的亲友。但近年来,广州房价高企,投靠亲友的户籍政策逐步收紧,尤其在老城区,目前只有直系亲属能够投靠入户。
根据通知,今后来穗人员落户广州将遵循“自己或直系亲属房屋产权地址—政府或单位产权宿舍地址—单位集体户或人力资源市场集体户(非必选)—公共集体户”的顺序登记入户。由于目前全市各区都已经建立了公共集体户,这意味着,落户广州“搭私户”(指将户口挂靠到亲友家)的做法将成为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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