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广州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实施了《广州市深入组织实施老年人照顾服务项目工作方案》,共有56项照顾服务措施,围绕养老保障、居家养老服务、医疗保障、法律援助、社会参与、交通出行等方面提出加强老年人照顾服务的具体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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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面,广州将进一步完善长者长寿保健金发放管理工作,确保长者长寿保健金依申请、按时足额发放至所有符合条件的老年人,同时,引导符合条件的老年人申请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政府资助,资助范围和标准根据本市经济社会发展情况适时调整。 另一方面,广州将把非本市户籍但与本市居民共同生活和共同居住且未在其户籍所在地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老年人纳入广州市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同时按照分类救济相关规定,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中的老年人享受相应的特殊津贴,确保老年人的基本生活依法得到保障。
子女具有广州市户口且在广州有合法住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投靠子女人员,准予其本人及配偶迁入广州市居民户口: 1、男性年龄超过60周岁或女性年龄超过55周岁,夫妻一方具有原本市户籍或是丧偶人员,有子女具有本市户籍; 2、男性超过60周岁或女性超过55周岁,所有子女(不含现役军人或在国外境外定居并取得永久居留权的)均具有本市户籍; 3、有子女具有本市户籍的离休干部。 其中一方达到投靠子女条件的人员,其配偶符合我市投靠配偶的登记结婚年限的,准予其配偶一并迁入本市户籍。
有老年人反映,近几年广州不少公共设施,都增建了无障碍措施,但有一些旧的隧道没有电梯,不大方便老年人出行。
广州公共服务越来越完善,这56项照顾服务措施,让老年人可以享受到更多看得见和用得着的实惠,拥有广州户口,养老有保障! 如果您有入户广州的需求,请完整、准确填写以下资料,以便入户管家帮您进行专业、免费的评估,并在工作日的2小时内给予解决方案。(您的信息将会得到严格保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