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年越秀区来穗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

积分入学申请必须先核定积分制服务分值的公告

 

 

各来穗适龄儿童、少年家长:

 

根据《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州市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穗府规〔2018〕9号)文件精神,积分制服务管理工作实行全市统一的积分指标体系,来穗人员积分达到相应分值后,可申请积分制入户、积分入学、承租政府公共租赁住房。为方便来穗人员了解2020年越秀区来穗人员义务教育阶段入学相关政策,提前做好申请准备,现将相关注意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请越秀区2020年保障性和积分制入学程序

 

(一)申报、核定或调整积分制服务分值

申请人必须先在《广州市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s://djf.lsj.gz.gov.cn/bjfpublic/login)申报、核定或调整积分制服务分值,才能申请2020年越秀区保障性和积分制入学。积分制服务工作实行个人自愿、属地申办、统分结合、动态调整的原则,申请人须申报并核定积分后才能申请保障性和积分制入学等公共服务。

 

需参加2020年越秀区保障性和积分制入学的申请人,须于即日起至2020年2月28日17:30前登陆“广州市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s://djf.lsj.gz.gov.cn/bjfpublic/login)申请积分,在收到预审通过的通知短信后于2020年3月9日17:30前持相关材料原件到积分制服务管理窗口完成受理。

 

广州市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从申请人提出申请到获得积分约需2个月,为保障符合申请条件的来穗人员能够及时申请2020年来穗人员随迁子女保障性和积分制入学,请申请人务必在规定的时间内(2月28日17:30前)登陆系统进行积分申请,3月9日17:30前提交书面资料,确保在申请积分制入学前获得积分。

 

现已在“广州市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信息系统”确认积分的来穗人员,如确有需要进行积分调整、积分异议的,请于3月23日17:30时前完成调整、异议申请。

 

(二)申请保障性和积分制入学

请根据《2020年越秀区来穗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工作的实施细则》指引办理申请积分制入学相关手续。《2020年越秀区来穗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工作的实施细则》现正制定中,将后续公布,详情请留意越秀区教育专栏(http://yx.yuexiu.gov.cn/jyzl/)相关信息。

 

温馨提示:

1、“广州市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信息系统”中“合法稳定住所”选项是“积分入学”的重要指标。请申请人务必按个人实际情况勾选,以免影响学位申请。

2、积分申请材料计算截止时间为2020年3月31日。

3、办理居住证、社保、就业登记、租赁备案等请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具体要求请参阅附件3—6。

 

二、越秀区2020年来穗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制服务受理点一览表

 

附件1: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州市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穗府规〔2018〕9号)

附件2:关于印发《广州市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规定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穗来穗规字〔2018〕2号)

附件3:居住证暂行条例

附件4:广州市房屋租赁管理规定

附件5:广州市就业失业登记办法

附件6: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8年修订)

以上附件详情请留意越秀区教育专栏(http://yx.yuexiu.gov.cn/jyz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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