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变更医保定点的参保人,则分三种情况:
▍一是从未办理普通门诊统筹选点、首次申办选点的参保人。
首次申办选点的参保人,可凭医保就医凭证及有效身份证件到拟选定医院首次进行普通门(急)诊就医时办理确认选定医疗机构手续。注意需先办理“小点”选点手续后,再办理“大点”选点手续。
▍二是此前已选点,新年度想换定点。
上一个年度已经选点,在新年度想变更选点的参保人,可自新年度开始时,带上医保就医凭证及有效身份证件,直接到新选点医院办理重新选点手续。
▍三是中途变更。
如果元旦开始后没来得及办选点变更,已经在原选点医院进行了普通门(急)诊就医,但又想改选其他医院的参保人,这种就属中途更改选点。
需要满足下列条件方可办理:参保人发生户口迁移、居住地变化、工作单位流动,或者因定点医院资格变化等情形需变更“选定医院”。参保人须持就医凭证及以上变动情形的有关资料到市医保任一医保二级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手续。选点变更即时生效,参保人可按规定在新选定的医院享受普通门诊统筹待遇。
每位参保人可选择三种门诊慢性病享受医保门慢待遇。
(来源:羊城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