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先生房产证上的地址有“路”。
积分入户卡上的地址就没有“路”字。
之前出现一个因户口里面多了个户主的弟弟,而要证明父女关系,才能在本地考试。现在又出现地址多了个
“路”字,不能办理入户。可想而知户籍政策正在慢慢完善中。
徐先生是广州积分入户有排名成功可以办理入户的,拿到积分入户卡之后却因为地址上多了个“路”字,而
不能办理入户。派出所告知徐先生,需要去广州市民政局地名处开证明,证明“我家是我家”。
徐先生老家在湖北,15年前来广州工作,如今妻子和母亲住在荔湾区。
徐先生是因为2014年,积分入户排名满足要求。原本可以在2015年办理入户的,但所在单位就业登记过期,
又拖延了1年时间。在2015年徐先生去就职的学校党委申请做就业登记,成功后就等积分入户卡。
在12月21日,收到广州市来穗人员服务管理局的积分入户人员信息卡。在12月27日,到荔湾区办证大厅办理
自己和妻子的入户。然而工作人员告诉他房产证地址和入户信息卡的地址不同,多了个路字,要证明“我家
是我家”。
徐先生十年前购买的房子,用不到20万就一次性付款购买位于荔湾区花地大道南住宅。办理房产证填的资料
都记不起来。但是普通人一看就知道是同一地址,却被告知要证明两个地址是一样的。
广州公安局可以出具证明
去过几次荔湾区公安局,却一直没办好证明。而公安局回复,道路名单位设立门牌编号,徐先生遇到的是历
史遗留问题,通常花地大道南XX号,并不会有“路”字。
荔湾公安表示,部分开发商对道路命名不了解,导致为业主申报房产使用了错误名字,上交房管局之后,而
房管审核材料时,没有导入公安部门的数据,导致信息不对。对于公安部门来说,如果信息错误不是出在公
安内部,一般不出具证明。
鉴于徐先生遇到了实际难处,荔湾公安局已经协调工作人员与社区民警,尽快为当事人出具证明。
(来源:南方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