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淳安县公安局临岐派出所户籍民警在工作中查处了一起为女儿报户口,使用假结婚证的案件。
潘某与毛某一直同居,2011年生有一女儿,但因为双方一直没有领结婚证,孩子户口问题一直被耽搁着。眼看就要上幼儿园了,潘某开始着急起来。潘某到派出所咨询后得知,一般正常情况需要父母双方的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和《出生医学证明》。回去准备材料时,潘某发现女方的户口本上婚姻状况是“已婚”,因女方是贵州人,一时无法核实其真实状况。且女方是已婚就无法再与其领结婚证,又怕识破女方的婚姻状况后其会逃走,潘某就没有在女方面前说起这事。
可小孩上户口已迫在眉睫,他把这纠心的事告诉了同村好友高某。俩人一合计,想着去买个假证来就什么事都搞定了。潘某因涉世面窄,没什么门道,而高某是搞个体的,见多识广,因两人世交且感情好,一口答应帮忙搞个假证。不过多时,高某从一陌生人处购得两本假结婚证。潘某拿着假证去上户口,被警察一眼识破,两人均被查。日前案件还在进一步调查中。
(来源:钱江晚报)